小型二氧化氯發生器基本要求 小型二氧化氯發生器在水處理中使用二氧化氯,主要有如下優勢 ⑴消毒效果好而且具有持續消毒、殺菌作用。 ⑵消毒效果不受氨的影響。 ⑶在堿性條件下,殺菌效果不受影響。 ⑷對病毒具有強力的殺滅作用。
1)、發生器的設計及電器設計應符合GB 19517和GB 5083或相應的標準和組織認可的標準要求。
2)、發生器采用的PVC材料應符合GB/T 4219.1和QB/T 3802或相應的標準和組織認可的標準要求。
3)、發生器的制造應符合JB/T 2932或相應的標準和組織認可的標準的規定。
4)、發生器的反應系統應設置安全防爆裝置。
5)、各管道應無泄漏現象。
6)、原料液輸送應有連動裝置。
7)、發生器運行時所用原料鹽酸、氯酸鈉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。
小型二氧化氯發生器技術要求
1)、二氧化氯消毒劑發生器
a) 發生器的二氧化氯產量應不低于額定值;
b) 發生器產生的消毒劑溶液中,二氧化氯(以有效氯計)占總有效氯的質量百分數不小于95%;
c) 主要原料如亞氯酸鈉的轉化率不低于80%。
2)、二氧化氯復合消毒劑發生器
a) 發生器的有效氯產量應不低于額定值;
b) 發生器產生的消毒劑溶液中,二氧化氯(以有效氯計)占總有效氯的質量百分數不小于55%;
c) 主要原料如氯酸鈉、亞氯酸鈉的轉化率不低于60%。
3)、在正常工況下,發生器的使用壽命不小于5 年,平均*工作時間不少于8000h。
4)、發生器在正常工況下應具備良好的密封性,發生器在室內使用時(具備良好的通風條件,環境溫度以5℃~40℃為宜),室內環境中cl2濃度應符合HJ/T 30的規定,其zui高允許濃度應小于1mg/m。
5)、用于飲用水時,消毒后水中的亞氯酸根、氯酸根等原料殘留物的總量應不大于0.7mg/L。